茨威格搞错了一件事,他把活字印刷术当做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发明。他在他的人物传记《蒙田》里写道:“区域之间和国与国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了,因为刚刚发明的活字印刷术使每一句话、每一种想法、每一种思想获得了迅速传播的可能。” 看得出来,茨威格还只是囫囵一说,他并没有确指到底是谁发明的,东方人或是西方人。而这本书的中文译者舒昌善就错得更为具体更为离谱,他的译注是这样写的:“欧洲在1450年前后发明了活字印刷术。例如,出生于德国美因兹(Mainz)城市贵族家庭的约翰内斯.古滕贝格(Johannes Gutenberg,约1397-1468)最迟在1456年就与人合作建立了活字印刷厂,印刷《》。如果没有活字印刷术的发明,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不可能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
印刷术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这是世人皆知的。从唐的雕版印刷,到北宋毕昇(970-1051)发明泥活字印刷,元朝王祯(1271-1368)发明木活字,及至后来的陶瓷活字、金属活字等等。曾有一说,宋朝贵族周必大(1129~1204年),从沈括(1031-1095)的《梦溪笔谈》学了毕昇的方法,并改良用铜活字印了自己的著作,因为铜活字成本太高,所以并没有推广开来。也有一说,在王祯之前,就有人用锡做活字,只是锡活字印刷效果不好,所以明清两代仍以木活字为主流。
高丽国在13世纪末所印行的一本心要法门,,于是韩国据此说活字印刷术是他们发明的。,韩国人什么都要跟我们争,别说这么重量级的活字印刷术了,就连端午节呀,筷子呀,都最好是他们的。
中译者舒昌善加注的本意是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著者,岂不知他的译注反让中文读者心生疑虑,同时暴露了他(作为中国人)在这一问题上的糊涂。相形之下,反而是一些西方人(尤其是汉学家)在这问题上显得客观和慎重。
西班牙历史学家、传教士冈萨雷斯· 德·门多萨在其1584年著作《中华大帝国史》中提出,古滕贝格受到中国印刷技术影响;中国的印刷术,通过两条途径传入德国,一条途径是经俄罗斯传入德国,一条途径是通过阿拉伯商人携带书籍传入德国,古滕贝格就是从这些中国书籍中学到了活字印刷术。门多萨的书在欧洲产生很大影响。法国历史学家路易·勒·罗伊,·德·蒙田等,都同意门多萨的论点。法国现代著名汉学家安田朴曾以“欧洲中心论欺骗行为的代表作:所谓古滕贝格可能是印刷术的发明人”为题,论证欧洲的活字印刷术来源于中国。
从活字印刷术,想到今天的芯片、发动机等等核心技术。芯片有知识产权,这个知识产权可不像那些什么文化遗产的头衔是虚的,这是可以躺在上面就来钱的。活字印刷术却是没有知识产权的,想一想都觉得我们亏大了,要是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火药,我们的祖先都一早设置了知识产权,这个世界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我以前写过一篇质疑知识产权的《论原创的必要性》(大概是这标题吧)。,放弃自己著作的版权,就是不想让子孙们躺在上面吃饭。
知识产权这个东西,是什么人搞出来的?其目的是什么?
以茨威格的一段话来结束本篇吧!
“正如在我们这个时代里,恰恰是新的成就和新的技术奇迹以及组织的完善随后却成了最可怕的破坏因素一样,在当时显得十分有益的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的各种因素随后都成了致命的毒素。梦想在欧洲给予信仰以一种新思想的宗教改革随后却造成了那次宗教战争史无前例的野蛮行径。活字印刷术所传播的不是教育,而是传播狂热的神学;不是人文主义胜利了,而是排斥异己胜利了。”
杜宾 2018年5月22日